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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間,我們家爸爸跟我說了一件校園內又傳出的性侵案件。那時我們騎著機車,在風中我只接到他被風切成碎片的語詞,詢問著:如果是我……會不會也先想,為什麼還要載學弟回家……他想問問我對事件的想法。

 

下了車,在超市裡走了幾行,我覺得情緒上比較冷靜一點了,簡短的說出我本沒有打算(或還沒準備好,或太多人都說過了)要論述的心得:

 

「這兩次的事件(包括夏夕夏景那次),或許可以是一個轉機。或許可以藉由這樣的事件,讓社會開始扭轉、改變對於女性,或性的評價。」當然是對理想國的一種想像。

 

這些受害者的勇敢發聲,我自己想著,有一部份,是替女性發聲,讓我看到女性不必背負弱者之名,可以努力掙脫「性」所加諸在女性身上沉重的枷鎖;也讓我看到多數人對於受害者的殘忍指控與侮蔑。

 

我也是在這樣的論述中長大,也曾經質疑指控著「受害者」。

 

從小,我所被灌輸的概念即是:永遠是受害者的錯。為什麼要穿的那麼曝露?為什麼行為不檢點?為什麼不懂得注意自身安全?所有的責難與過錯,那些「為什麼不」,永遠,都是,一層一層堆在女性身上,如厚重的油畫顏料。身為女性,彷彿先天就是殘缺,因此我必須永恆地追著一個聖潔貞女的荒謬理型,或是任何父權凝視下的理想客體(偏偏又脫離不了性):被動、貞潔、溫柔、犧牲……總之,良家婦女,三從四德。

 

我是這樣成長的:錯永遠在自己;該檢討的是自己,妳不完美,是不斷被劃X的。裙子不能穿太短、衣服不要露事業線、夜裡不能太晚歸。小六時,為了能夠買一件稍微合身一點的牛仔長褲,幾乎與母親翻臉,只因為她認為這樣穿著,會被人強暴。年輕女孩裙子長度不符男性長輩期待,就要被說三道四。

 

喔,更別提從開始有月經的年紀起,是如何被教導自己是一具污穢不潔的身體。在論及婚嫁聘金時,我感覺像個可以被拍賣的商品。在母親把水潑在地上那一刻,我覺得是被本族遺棄的女兒。許多看似瑣碎的傳統日常,原來就是這樣一點一點的把妳殺死。不殺死妳,也教妳開始如何厭惡自己。

 

我基本上並不被教導能夠/應該捍衛自己,能夠不是弱者。當在大眾運輸上被陌生男子上下其手,我完全不明白該反抗,可以反抗,如何反抗。

 

社會都說我該是弱者,我怎麼去想像一個不同的樣版?我都自認為是殘缺不足的,你要我怎麼愛自己?談著愛自己,談著追求自我,就有更洶湧的罪惡感要先滅頂。

 

更不要談性了。多麼狹隘又貧瘠的想像,除了被污名化,很難包容其它論述。

 

我以為都唸了理論,啟蒙了,精神還是給死死綁著,被從小到大的僵固論述給卡死。作為一名單身女子時,沒有想透徹,處理好的性別問題,接連著又被套上其它女性身份(妻子、母親),在層層社會既定價值觀的牢鬱中,更加載浮載沉。那是一種,妳讀了點東西,發現事情的不對勁,卻沒有意志與力量來改變什麼。眼睜睜看著內心的腫瘤在那裡留著膿,發著臭。妳能獲得的幫助其實不多。

 

在那些拉扯迷惘的時刻,我多麼痛恨身為一名女人。我的肉體沒有被強暴,但精神是慢性地、長期地被父權結構所強暴。而我也多希望我從未意識到這些事,能夠放棄思考,像伊底帕斯最終將雙眼弄瞎。

 

而改變的時刻也很難清楚說明從哪裡開始:或許是接觸了一些勇敢的女性,她們的潛或移默化;或許是伊莉莎白•莫特曼─溫德(Elisabeth Moltmann-Wendel)在女性神學上的啟發;或許是《誰替亞當斯密做晚飯》在社會價值觀上的啟發;或許是我在拉扯之中所吞下的各種各樣隻字片語所慢慢匯聚成的翻轉力量;或許是在一篇篇追著夏林清事件的論述過程,它將我的破碎生命記憶漸漸串連起,然後照妖鏡般的曝露出社會的種種歧視與偏見。

 

我不太知道其他人,我只能說我自己,現在才非常艱苦的要從「 弱的受害者」位置上離開,練習成為一具主體,說出自己的聲音,有力量去拒絕父權結構無所不在的凝視。我依然憤怒,但現下我選擇保留那憤怒,維持些許的瘋癲(傅柯在此時此刻竟這樣陪伴我),因為我必須靠著它衝破許多阻攔。我也清楚,那瘤還在,它不會消失,只希望能不要再壯大它。

 

 

「就算今天,我裸體走在街上,也沒有人,不能不經過我同意,就任意的對我的身體做出侵犯的舉動。」這是我忘了從哪讀來的,我留給我們家爸爸的結論。

 

我還在跟自己打仗,跟社會價值打仗,但這一些勇敢的發聲,給了我力量,讓她們的聲音不致成為風中的灰燼。也願那許許多多被撕裂的靈魂,能夠被撫慰,被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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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ghandam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